会员分类
中介机构参与中心挂牌企业服务实行会员制,根据开展业务的范围,会员分为三种类型:推荐服务商会员、专业服务商会员以及战略合作会员。
推荐服务商会员:可推荐企业挂牌、股份或股权的报价和转让、定向增资、可转换债承销、财务顾问等业务,推荐服务商会员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并经中心审定批准从事相关业务。
战略合作会员:可从事推荐企业挂牌、股份或股权的报价和转让、代理买卖、定向增资、可转换债承销、财务顾问、办理登记结算、自营投资等,战略合作会员可以根据情况申请从事相关业务。
专业服务商会员:可从事法律、审计、验资、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,专业服务商会员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并经中心审定批准从事相关业务。
入会条件
基本条件:
(一)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;
(二)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;
(三)认可并遵照执行中心业务规则,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,接受中心的持续监督及管理;
(四)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;
(五)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其他条件:
推荐服务商:
(一)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中心认可的其他条件;
(二)具有证券、基金、会计、法律、行业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员;
(三)具有开展企业挂牌上市、投资咨询或资信调查等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经验;
(四)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和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;
(五)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,最近两年没有不良记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;
(六)熟悉中心的有关制度及相关业务规则;
(七)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专业服务商:
(一)依法设立;
(二)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、律师执业资格、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员数量在3人以上;
(三)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会员管理专员
杨佳欣:0951-8503234、18895081787
邮 箱:nxeeyjx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