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介机构会员
  • 宁夏黄河志律师事务所

宁夏黄河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10月,初始名称为"银川市郊区律师事务所",首任主任张志勇。该所隶属原银川市郊区人民政府,受银川市郊区人民政府司法局管理,是银川市成立的第六家国办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最初办公地点位于原郊区人民政府西大院。1988年6月,在银川市中山北街(原小吃一条街段)租赁一间办公室开设了"银川市郊区律师事务所城区工作站"。1990年起搬迁至银川市解放东街12号楼办公,并更名为"银川市黄河律师事务所",2001年变更为现名:"宁夏黄河志律师事务所"。2006年6月搬迁至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8号建设大厦办公,2017年11月搬迁至现址。

该所于1989年初,实行"自收自支"管理模式,实现财务收支完全自理。在完成一定积累之后,先后于1990年和1991年购置办公室和6套律师住宅,成为宁夏首家自购办公场所和律师住宅的律师事务所。2000年,与政府脱钩改制为"合伙式律师事务所"至今。

宁夏黄河志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,仅有两名律师。1990年代发展成为拥有专、兼职律师40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。原任主任张志勇历任银川市律师协会一、二、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。该所现有人员25人,其中执业律师22人(党员律师5人,拥有研究生学历5人),专职党支部书记1人,行政人员2人。现任主任韩瑞玺历任银川市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会副会长,五届理事会理事,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,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。本所执业律师先后有5人入选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
该所全方位开展各项法律服务。其中包括:受委托担任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法律顾问;开展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服务;受委托担任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、劳动争议、医疗纠纷等各类案件的辩护和代理服务。

该所连续多次获得原银川市郊区、金凤区党委、政府、银川市党委、政府、银川市司法局,自治区司法厅的表彰和奖励。其中,1995年被银川市司法局评为"文明律师事务所",1999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"司法系统先进单位",2006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"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"。